但近期國內最大的捷運網路上海捷運,卻頻遭“怪客”造訪,有年青女子在車輛裡公然“寬衣解帶”,現場更衣;有“古裝”姑娘設攤“穿越”;有網站銷售在車廂裡免費贈衣……
歸根到底,這些都是另類、低俗的捷運“作秀”:有的推銷商品,有的推銷自己。這種“作秀”不僅招來了乘客的鄙夷,也為捷運公共安全敲響警鐘。
“雷人”行銷“入侵”捷運
8月23日早晨,7人攜帶近100件衣服登上上海捷運,并突然在車廂內懸掛、贈送衣服,整個行銷活動持續約50分鐘。
策劃這項活動的“項目部”還在網上夸大其詞,發出“某品牌在上海捷運二號線免費投放千件上市新裝,遭到上海市民瘋搶”的微博,并計畫在國內多家知名網站刊登訊息。
據調查,這一事件其實是淘寶網市場部行銷員為推廣淘寶網秋冬季節服裝和擴大網站影響力,委托北京行銷策劃有限公司策劃的行銷活動。
然而,瞄準了客流巨大的捷運進行的行銷事件遠不止這一起,近期發生在上海捷運的“怪客作秀”,更讓人大跌眼鏡。
8月22日,網上開始瘋傳上海捷運“更衣女”的影片和圖片。幾名年輕女子,在捷運車廂內突然旁若無人地寬衣解帶,脫到只剩內衣,然后不緊不慢換上另一身服裝,公然將捷運車廂當作自家更衣室,大膽之舉令人咋舌。
此前不久,更為“雷人”的上海捷運“作秀”也在網上載播。上海捷運某出入口通道驚現“穿越女”,一襲烏黑長發,一身粉紅色露臍古裝的女子斜倚在地上,并在地上鋪開一張“大字報”:“奴家本是清源村人士,無故穿越于此,身無長物,求盤纏回鄉,來日報恩。”
網上載播的影片中,一名男子問及這位自稱來自500年前的“穿越女”如何報恩時,女子竟說“本應以身相許,奈何近日思鄉心切,待他日歸來之時,小女子必報公子之恩”,轉身卻又掏出一張“包養證”,甚至拿出蘋果手機向對方索要電話號碼。
捷運“雷人”事件不僅出現在上海,北京、廣州、成都等一些已經擁有捷運的都市都有這方面的報道,有些是打著公益宣傳的旗號進行奇特“表演”,有的則是赤裸裸“作秀”博得眼球。
捷運成“秀場”,出格表演令人厭
近期,淘寶網有關銷售人員在上海捷運進行免費贈衣促銷的活動和宣傳被上海警方制止并進行處罰,也成為捷運另類行銷的標籤性判例。
經取證調查,上海軌道交通警方已對策劃、實施免費贈衣行銷活動的潘某、戴某等3人所構成的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行為,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行政處罰。
實際上,大多利用捷運等人流密集的公共交通設施進行的“作秀”活動,往往背后有著商業目的,有的推銷商品,有的行銷品牌,有的炒作自己。但基本“套路”接近,都是利用捷運極高的關心度,通過突破一般的舉動或者裝扮,甚至用“行為藝術”來吸引眼球,再利用網路傳播的力量,進一步進行放大炒作,達到被關心的目的。
而且,這種捷運另類“作秀”和行銷,也越來越大膽和露骨,早在2007年,上海捷運上就有人打扮成鹹蛋超人,后來戴長頸鹿頭套、手提公文包的捷運“鹿人”圖片就在網上流傳;還有打扮成“木乃伊”的“怪客”在捷運裡嚇人……
據了解,捷運裡出沒的“怪客”,往往背后都有商業策劃的影子,不是為網路游戲造勢,就是為網站形象作秀,有些還有很濃的廣告味道。
但這樣的捷運“秀”,似乎并不受歡迎。經常乘坐捷運上下班的公務員杜先生說,捷運是公共交通設施,在捷運裡進行商業行銷活動讓人感覺不舒服,而且那些“更衣女”“穿越女求包養”的策劃,簡直低俗至極,讓人難以接受。
另一位龔女士也說,原先捷運廣告欄釋放內衣廣告也飽受質疑,被認為有傷大雅,但現在這些行銷竟在捷運裡“脫衣服”,簡直沒有社會公德,對未成年人會造成什么影響,沒人制止怎么行?
社會學家顧曉鳴認為,目前一些行為藝術、COSPLAY在年輕人中間很流行,很多人也希望吸引眼球,所以捷運成了奇裝異服者或者怪異表演行為的“秀場”,但很多行銷活動已經非常“出格”,尤其在捷運這樣的公共空間進行很不合適。
捷運“作秀”安全隱患大,模糊地帶誰來管?
當下,中國都市已經逐步進入了捷運時代,全國47個都市已經或準備建設捷運線路將超過300條,而北京、上海等都市,捷運網路日均客流量已超過600萬人次,在捷運高速發展,改變都市“時速”的同時,捷運由于其特殊的密閉運營環境,安全問題日益受到關心。
以上海為例,捷運1、2號線日均客流均在120萬人次以上,可謂川流不息;而在高峰時段,上海捷運多條線路均出現嚴重超負荷運營的情況,擁擠程度非常嚴重;在人民廣場、世紀大道這樣的樞紐換乘站,隨時都有數以萬計的換乘客流像潮水一樣涌動……
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在捷運空間中進行表演、行銷等異常活動,產生的安全隱患可想而知,如果造成人流聚集圍觀,可以說非常危險。
“上海捷運車廂和車站內禁止設攤、賣藝、乞討、銷售行為和發小廣告等,主要是為了安全考慮,目前上海捷運繁忙擁擠,這些行為都可能帶來安全隱患。”上海捷運運營管理中心副總經理張凌翔告訴記者,目前上海已經成立專門隊伍,對在捷運裡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進行處理。
但他也坦言,有些行為,確實難以界定和管理,比如奇裝異服、COSPLAY或者“行為藝術”等,雖然有些也涉及商業行銷,但不是直接銷售,有模糊地帶,確實帶來管理難題,但這些行為在捷運這樣的公共場合是不適當的,管理部門會加以勸阻。
上海匯業律師事務所律師吳冬認為,很多商家看中了捷運裡年輕白領多,進行策劃行銷,但對捷運秩序和安全的威脅很大。目前上海軌道交通的管理條例已經明確了禁止商業銷售的行為,所以一旦能界定是商業銷售活動,就可以依法管理。“而另外一些明顯有傷風化的行為,也可以根據治安管理條例進行處罰,抑制低俗行為出現在捷運等公共場所,也是對未成年人保護的要求。”
顧曉鳴也指出,通過怪異行為、奇裝異服、獨特表演招徠關心的情況并非僅在捷運,但必須對于特定公共空間的行為進行立法規范,并進行分級管理,譬如航空器就應該定為最進階別,對著裝也應有要求,而捷運這樣人流密集的密閉公共空間,也應該設定為較進階別,杜絕可能產生安全隱患的行為。